南京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
  
  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依照法律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根据上述概念可知,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二是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
  
  二、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抚养协议吗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应为有效,且只要抚养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都可以按协议内容取得被抚养人的遗产。其效力大于代位继承,因而,继承时先进行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在还有财产未分割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当然如何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得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法定继承,在现实中需要注意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之间的区别。至于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已经实施了,但很多人对于其相关知识还是不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下面就由律师我们给您整理有关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内容吧。 (一)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内容 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

·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
    定罪免处按照字面意思就是犯罪的社会一项不大,或者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是,可以不用处以刑事处罚,那么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定罪免处是什么意思?对于在事业单位或者是公务员被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还是会有其他的惩罚,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通常只有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其实才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毕竟缺少了这一材料,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顺利领取到离婚证的。那实践中,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在充分协商之后应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1、财产分割要易操作...

·最新大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开车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您在大连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大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大连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介绍。 一、损害赔偿 1、医疗费 (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2)医疗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工作单位之间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工作单位之间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单位还会给员工办理劳动保险,对于单位或是劳动者都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劳动者对于单位可能会事后更改信息不太放心,这方面的知识您都有必要掌握。那么报社保局劳动合同自己可以去社保局查吗?和本站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报社...

·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会有很多店家招收童工的现象。而在我国法律上,招收童工是违法行为,法律是不允许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从事工作的。而一旦发现有招童工的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很多不在管辖范围,甚至因为一些原因,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收童工警察不...

·什么是减刑?
    
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合同无效的确认
    确认合同无效,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之累犯 1、案件详情:被告人汤某曾二次因赌博而被公安机关处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又容留倪某某、尤某某等三人在家中吸食毒品冰毒,因涉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向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