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存的,只得由其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已死亡的,因其无继承能力,不能继承,这才发生代位继承。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认定代位继承,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
  2、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的一种继承方式。
  因此,代位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亊实为发生根据和前提条件的。
  3、代位继承是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
  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旁系血亲,也不能是长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在进行代位继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人可以被代位,而哪些人又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同时,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

·微商卖三无药品什么罪有哪些规定
    微商卖三无药品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属于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罪,参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生产伪劣商品罪的规定:生产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百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

·如何对绑架未遂量刑处罚
    绑架也是一种很严重的暴力性犯罪,虽然行为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但往往在实施绑架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所以也是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损伤的。但绑架的时候也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那一般怎么对绑架未遂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如...

·一、工伤待遇赔偿协议家人代签可否生效?
    一、工伤待遇赔偿协议家人代签可否生效?工伤赔偿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属签字生效:1、工伤职工本身已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进行相应民事行为的;2、工伤职工委托的;3、不属于上述一、二项情形,家属签字之后,工伤职工收到了协议书,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

·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
    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生活中,不管是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是女方提起,此时都必须要提交一份书面的起诉状,但男女双方的起诉状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带来起诉离婚起诉状一份,供你参考。 一、男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

·专利无效答辩状有什么作用?
    专利无效答辩状有什么作用?在了解专利无效答辩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专利无效?专利为什么会被无效?专利无效一般是专利申请审查的过程中没有符合专利三性或者是因为专利技术与其他专利出现重复,还有是被人异议了专利,其实不管是申请的过程中还是申请已经成功的了都有可能被他人异议无效的可能。重...

·因公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如何通过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因公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如何通过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相关规定已经表面工伤可以经过鉴定进行分别赔偿,那么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呢?其中包含一到十级伤残。同时还有工伤复发,医疗,护理等等费用。具体请看下文。 2018四川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

·哪些行为会构成强迫卖淫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强迫卖淫罪?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拆迁的现象也是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补偿工作也就受到了您的广泛关注,各个地区都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政策。那么,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呢?潍坊的拆迁补偿都包括哪些方面呢?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