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您的位置:首页  »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论述了以上问题。下文详细论述了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供您阅读。一、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公章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在日常生活中书面签订合同后如果需要口头变更合同内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在一方当事人修改后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其修改的内容,则该口头更正是有效的。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就是以上这些内容,但是合同是否有效我们也要根据民法典来判断其是否有无效的事由

·2023年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

·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各种公司成立的也很多。现在开一个公司也很方便,公司成立就会有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也会不可避免的有债权债务。那对于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解答。 一、法人的法律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在外地上班
    在外地上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尤为重要的,上面包含了对工作条件、薪资、保险,甚至特殊工作中还会提到职业危害等,这些不仅关乎个人健康和待遇问题,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合同就是一份有力凭证,因此,需要重视。那么,在濮阳市劳动合同签订中需要注意什么呢?《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

·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的条件有哪几种
    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的条件有哪几种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 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一般来说建筑行业在办理行业资格许可证前会到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从而防止欠薪行为。那么我们在入职建筑行业新单位时,可以了解新单位的正规性,所以的我们为您介绍劳动保障金是什么。一、什么是建筑业劳动保障金建筑业劳动保障...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会判吗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庭,这样才能对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查清楚。但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会判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认为当事人都不齐全,自然就不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

·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约定 怎么约定婚前财产
    一、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两种: (一)婚前财产约定形式 对婚前一方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将一方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财产约定必须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