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您的位置:首页  »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论述了以上问题。下文详细论述了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供您阅读。一、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公章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在日常生活中书面签订合同后如果需要口头变更合同内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在一方当事人修改后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其修改的内容,则该口头更正是有效的。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就是以上这些内容,但是合同是否有效我们也要根据民法典来判断其是否有无效的事由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网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1)《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 赔偿请求人:……...

·认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一、认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

·请求发还(解除)财产担保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签署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在哈尔滨,很多年轻人购房时首先考虑是二手房而不是新房。购买二手房需要和原房屋所有人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合同是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重要依据,对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点值得注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六大要...

·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债务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因债务人拒绝履行还债义务所引起的。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如果发生了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