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范本
  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E-MAIL: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职务: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E-MAIL: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职务: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或股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或股权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 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或股权为:(附详细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二、 本合同项下质物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 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大写)元整。
  三、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 移交事项如下:________
  四、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五、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物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 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 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七、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九、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物: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 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十、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 款仍然有效。
  十一、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十二、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 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十三、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四、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十六、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关于质押合同范本的详细内容了。由于质押合同关系到质权人的自身利益,因此签订双方在签约过程中应协商一致,合同生效后应诚信守约,有良好的信誉,如此才可长期友好合作。

·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当非法集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时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制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形法院合理的作出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去哪里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此时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在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就要做伤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去哪里做呢?我们带来相关规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去哪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 ...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区别 一 、金融债券的含义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中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

·罪犯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

·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国土国土面积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时会需要征收土地推荐现代化进程。为了加强征地的管理,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运行,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土地使用者提供征地补偿。那么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呢? 一、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工作中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识,而事务劳动关系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那何谓事实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业秘密无期限限制,但对企业保密制度要求极为严格,否则难以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外漏。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

·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形式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形式有哪些 这些年,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有很多人的权利受到侵犯之后没有经济能力向法院起诉,就会放弃主张自己的权利。国家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利益,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那么我们应该知道法律援助形式有哪些? 一、法律援助的定义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