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您的位置:首页  »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一、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二、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而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论辩护词的写法和民事诉讼状一样没有任何的难度,只不过写出来的辩护词,辩护质量就参差不齐了,因为写辩护词不是和司法机关直接形成相反的意见,甚至很多时候还要通过这份辩护词博得法官的好感。所以说针对本罪的辩护词,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让律师写。
  
  

·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逃税罪在每一个国家都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对逃税的行为绝不姑息。我国每年逃税的金额非常多,而且刑事案件也是极其多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就问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1、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2、积极补交所逃的税费,减轻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正逐步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比如说汽车追尾、汽车撞人等。那么,如何去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如何去划分事故责任?今天,将详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法律依据、认定步骤等内容。 一、交通...

·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
    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当中的一种,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权利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对于作品的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 发表权,又称公开发表权,指的是著作权人有权...

·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到了开庭的时间,则就需要原告方和被告方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对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也是有利于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实践中,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

·工地上受伤八级级能赔多少钱
    看具体情况定。各地不同,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国家规定的11个月个人工资,其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都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讨债技巧—借尸还魂催款兵法
    借尸还魂是一条成语,是比喻已经消亡或没落了的势力或思想等,借托别的名义重新出现。作为催款后法,它是借助看似无用的东西发挥作用,从而追回欠款。  借尸还魂兵法古已有之,它的古文解语是:“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才,求借。  借尸还魂催款兵法就是指把某些看似无力还债的债务人的企业,可以...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很多城市家庭,父母去世后,都会留下一套房产,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或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房产继承会涉及到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名下。而房产过户会产生一些税费。那么,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程序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生虽然比普通人更清楚该如何治病救人,但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下,但因为误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可以要求赔偿。那一般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