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回迁房出售是属于合法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回迁房出售是属于合法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回迁房出售是属于合法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回迁房出售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暂不宜购买。如果确实想要,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使其既可买房,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若一定要买,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即: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非不可抗力,卖方不能解除合同,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这样,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又可减少风险。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容易产生风险,并且一旦出事,多不利于买方,还是以谨慎为宜。综合上面说的,回迁房是属于被征地之后所分配的房子,此房子一般在拿到房子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如果没有证件的房子一般在交易的话,就会让购房者产生很大的风险,同样也是属于不合法的,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也要多加的小心。
  
  
  

·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传销在一些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是比较猖獗的,很多地下的传销组织不容易被发现,而且通常会有很多的受害者,一旦传销组织发展的越来越大是会造成一定的社会恶劣影响的,关于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

·房屋交易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房屋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房
    房屋交易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房屋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房屋的过户,这是十分重要的手续,只有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后,才真正完成房屋的交易。而房屋过户流程是许多房屋买卖当事人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天津房屋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看看吧。 一、天津房屋...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解决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解决 一、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解决?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后,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解除这样的合同的合法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房产是婚后父母首付属于谁
    在我国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在众多的财产分割内容中,对于房产的分割为人们最为重视。所以处理房产问题时,离婚夫妻格外认真。那婚后房子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

·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按照实际登记的离婚来认定,所以,离婚之后就不是夫妻了。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复婚。法律上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一、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需要在提交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时候采取进行质押登记。 二、 存单质押登记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存单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一、父亲离世后遗产谁继承?
    一、父亲离世后遗产谁继承?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晕住院怎么计算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晕住院怎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年/月/日)×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一、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宽展流程:提交商标续展或宽展申请→与代理机构沟通咨询→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实质审查→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注: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或宽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