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一、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是可以续展的;
  
  
  1、国家为了消除无效商标的市场影响,额外给了一年的保护期,应立即对到期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2、如果像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商标一样到期未续展被别人抢注注册成功,此时可以就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并重新申请。
  
  3、可以通过协商购买或者授权许可使用来获取权利。
  
  商标可以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且也能帮助企业进行抢占先机占据市场,所以商标申请下来之后一定要注意商标的相关规定变化,想一些知名品牌依据新的商标法是无法注册成功,只能通过续展来延续商标权利,所以企业一定要重视商标续展,如因未续展而丧失商标权,无疑是企业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一般商标注册后,有效期是10年,从商标注册的核准之日开始算起,如果您的商标注册核准之日是2015年5月4日,那么在2025年5月4日前,商标注册人就应该通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了。商标续展的时间为商标到期的前12个月,也就是在2024年5月4日起就可以申请商标续展了,如果再这个期限内还没有续展,那么在2025年11月4日前续展也是可以的,这6个月称之为宽限期,如果在这6个月内续展的,商标局还要加收250元费用。
  
  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仍然没有续展的,就视为放弃这个商标,商标无效。商标无效之后不能在使用,他人可以再注册。
  
  所以请大家要注意商标续展的时间,商标注册的使用期限比较长,有不少客户会忘记续展,而导致商标无效。
  
  三、商标续展所需资料
  
  商标续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去办理需要提供:
  
  1、《商标续展申请书》原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缴纳相关费用;
  
  一种是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续展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商标续展申请书》:由代理机构制作。
  
  3、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缴纳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续展而且又过了宽展期限的话,那么就必定要合法的准备好所有的材料重新对注册进行注册,从而办理续展,所以,商标是需要自己来保护的,不然就会被他人进行侵犯。
  
  
  
  
  
  

·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
    重婚与出轨是不同的,重婚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重婚已经触犯了刑法,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那么如果是丈夫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

·9级交通伤残赔偿多少钱
    如果不幸运发生交通事故了,最开始是先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对本次交通事故有责任的当事人,是必须要给受害人赔偿损失的。出现了伤亡情况的发生,是有需要对其伤亡情况做伤残级别的鉴定。那么这时候有的人就会对是9级交通伤残应该赔偿多少钱呢?首先是医疗费用,因为出现了交通事故所以需要去...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允许、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是能够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是划拨土地使用转让程序。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转让,具体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有哪些步骤以及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呢?看过下面,您就知道。 ...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一、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登记须在国家规定的公司注册登记机关进行。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
    相信您都清楚,对于一般的合同、协议来讲,除了有特殊约定的生效时间之外,通常都是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之后,那么合同、协议就会生效。那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国家土地所有权包含着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之中就包含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在集体土地所有中绝大多数比例。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哪些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 现在有很多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会选择注册一家公司进行创业,那么注册公司,就要了解注册公司需要的相关资料,比如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针对相关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公司注册费用 (...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否则就可能会发生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那么,对于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