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一、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维权方法:
  
  首先,先向作出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后,若对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方式: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二审法院是省高院。
  
  二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这种情况下,国务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再启动复议或者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省级人民政府做出土地征收批复死亡依据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三、土地征收批复的有效期是多久?
  
  政府征地以后,连续三年对该地进行闲置,且没有实施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而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农用地专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者用地行为,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所以本案中的征地批复文件早已失效。
  
  相关法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国家或者是政府如果进行土地征收的,除了需要国务院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做出土地征收批复的决定之外,进行土地征收的当地的政府机关还需要对被征地的使用权人进行征地补偿,补偿其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等,如果有房屋拆迁的还需要进行拆迁补偿。
  
  

·股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
    股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一、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继续工作?
    一、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继续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强制用...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

·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依据都有哪些
    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其中关于房产的分割一般都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在我国房产的价值很大,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通常夫妻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依据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依据一:该房产是对方婚前一次性购买的 我们经常接到当事人的咨...

·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
    要想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之后就是按照规定书写离婚起诉书,否则的话是无法顺利启动离婚程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需要多少时间法院才能做出决定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需要多少时间法院才能做出决定?离婚申请冻结财产法院一般会在5天之内做出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受害者,需要住院进行治疗。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住出院之后才起诉对方。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说,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在受伤人员住院治疗,必须出院之后才能进行交通...

·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关于债权债务是不是犯罪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以下规定,只要不违反这些规定就不算犯罪。我国的《民法通则》在债权债务方面具有以下几项规定:1、债务是在相关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种类似服从与命令的关系,根据合同的几项条件或按照法律给出的规定。可以命令的人叫做债权人,根据命令进行服从的人叫做...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国家征用土地进行公共建设,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支付补偿款。这些土地的使用者拿到征地补偿款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为需要走流程。那么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首先应当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