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一、商标权质押借贷到底是什么呢?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二、申请商标权质押借贷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
  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具体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商标权质押借贷这样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在申请时必须要充分准备上述的材料以及注意具体申请的流程,以免有遗漏疏忽的情况出现。但是在具体的过程中,因为涉及到知识产权以及借贷问题,尤其是在对于商标权的归属认定上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具体的实施过程会比较复杂。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关于商标权质押借贷的知识或者是具体的操作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夫妻要是因为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无过错方多半都会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不过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不过在主张赔偿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1、过错...

·第三人“善意”状态的时间节点
    从日常生活经验可知,房地产转移登记流程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瞬间完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0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在确定第三人善意的时间节点问题上,至少有提出登记申请的时间、登记机构受理登记...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违章建筑定义是怎样的
    你知道什么是违章建筑吗?我们的周围经常会出现一些违章建筑,然后被相关部门强行拆除。为了帮助您正确了解违章建筑的内容,我们整理了违章建筑定义的知识,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违章建筑定义是什么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
    在一般的合同中,当事人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利息也是人们会做约定的,不过,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于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此外,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还款,债权人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当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时,需要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有着完善的一系列的步骤和具体操作内容。接下来,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具体内容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一、备货 凡...

·信托收据的法律风险
    《信托法》已经于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10月1日生效。 首先,信托法肯定了信托收据手构造的信托关系的合法性。《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

·工伤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
    工伤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劳动法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意外总是不经意的围绕在我们身边,可是一旦意外发生我们也要知道它可以关乎到我们和家庭自身的利益,在家人突发情况时,我们一定要知道劳动法规定的丧假是几天,这样我们也可以很好的安排之后的事宜,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 一、丧假直系亲属包括哪些呢?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表现形式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采取了哪种方式,要是可以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并且因此导致了夫妻最终离婚的话,则此时就是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而现实中就需要对离婚过错方作出认定,那具体而言离婚过错方的认定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婚姻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