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离婚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离婚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离婚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就是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离婚时,夫妻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的,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要求进行重新分割,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8日联合发布了《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标准...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

·二手房交易中款项的区分
    诚意金的交付意味着购房者对中介推荐的物业有购买意向,一方面是向卖方表示购买诚意,另一方面也为中介提供了与卖方谈判的砝码,对买卖的最终促成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诚意金需交多少并没有一定的限制,但在交付前购房者务必对物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欲购买的物业提出自己理想的购买价格及其它交易条件...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一般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

·诈骗罪适用缓刑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他人发生错误的认识,并由于错误的认识来处理自己的财产。有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后会对罪犯处缓刑,而诈骗罪也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那诈骗罪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

·离婚户口没迁出如何办理登记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

·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要满足哪些条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是涉嫌了危险驾驶罪,此时会对驾驶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等等。但在拘留期间满足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到底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强奸罪有谅解书还给了赔偿最多判几年?
    强奸罪有谅解书还给了赔偿最多判几年? 一、强奸罪有谅解书还给了赔偿最多判几年? 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