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您的位置:首页  »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工作职责,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从业行为,提高监理水平,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制定《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管理。
  
  第三条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指导本《导则》的执行,并具体负责监督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建筑工程项目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本《导则》执行。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在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本《导则》执行。
  
  第二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第四条 综合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
  
  第五条 监理规划编制
  
  第六条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第七条 基本建设手续审查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证、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基本建设手续。所有基本建设手续均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备查。
  
  第八条 总包和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审查
  
  施工单位(含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前,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查总包和分包单位以下相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所有资料均须审核原件后,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经报审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备查。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外地企业的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方案;
  
  (7)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
  
  (8)其他按规定应审查的资料。
  
  第九条 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
  
  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管控措施;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例会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字后,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第十条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进行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和监理企业公章,并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签发开工令
  
  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具备以下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加盖执业印章和企业公章后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应在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原件备查。
  
  (1)施工许可证已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施工现场生活办公临建设施、围挡墙、大门、洗车设施、场地硬化等设施情况已符合相关要求;
  
  (6)其他按照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第三章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
  
  监理企业应至少每月一次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包括考勤在内的综合检查考核,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
  
  第十四条 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收报告应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 安全控制
  
  
  一般规定
  
  全文明施工工作,包括:现场围挡、建筑物围挡、信息管理、安全警示、临建设施、场容场貌、现场防火、综合管理等方面。
  
  第十六条 进度控制
  
  第十七条 工程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
  
  
  工程分包管理
  
  第十八条 造价管理
  
  增、减量差和价差应同时计算,如只计算增加而不计算减少则该签证无效。
  
  第十九条 协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
  
  第四章 监理档案的存档和移交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自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1个月内将应当存档和移交的资料交与建设单位和本监理企业。重点工程档案存档时间不少于5年,一般工程档案存档时间不少于3年。监理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施工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及合同争议、变更、违约及处理意见;
  
  (2)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3)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7)检查试验资料;
  
  (8)工程变更资料;
  
  (9)监理日记、日志;
  
  (10)监理月报;
  
  (11)签证、索赔文件资料;
  
  (1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3)测量核验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作通知单及回复、工作联系单;
  
  (16)报验申请表;
  
  (17)安全工作往来函件;
  
  (18)重要工地会议纪要;
  
  (19)质量评估报告;
  
  (20)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1)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观感检查资料;
  
  (2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3)安全工作监理工作总结;
  
  (24)工程竣工备案资料。
  
  青岛市发布的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中指示出了,无论是施工前的准备施工阶段和施工结束后的详细监理工作,还罗列出了监理档案需要的存档及移交的材料,从而来提高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性及效率。

·被路边树木折断的树枝砸伤,谁来承担责任呢?
    首先要判定路边树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确定。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率普通增高的今天,社会中出现有关离婚的各类问题也是纷杂不穷,关于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的问题也成为了当今的热点问题。每一个家庭的婚姻都关乎着我们社会的稳定,我们要正确对待协议离婚和抚养费这两件事情,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对夫妻双方离婚后,...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

·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那么,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在实际案件中,起诉离婚还有提供一些证据。那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若对复核估价或重新评估价格仍有异议的,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说起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其实就是关于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内容,我们在了解一个罪名的时候,最应该先掌握的就是构成要件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招摇撞骗罪,是...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间做出
    在工伤认定书中会记载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而一般说当事人不服其实也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中的结果不服,而此时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现实中,这个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够作出呢?这也是很多申请人比较关系的问题之一,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2、抗辩权随之移转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二、债务转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样的?
     购买新车,很多车主都非常的爱惜,所以会给自己的车子买各种保险。那么关于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样的?没有交强险本身车子的所有人就是违法的,较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一份保险,没有购买发生事故,所有的费用就应该有责任人自己承担。 一、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为了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