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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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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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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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可以,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
  
  3、现实生活中,许多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就是个人挂靠,对这样的公司最好还是不签订合同为宜。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一般来说不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不太正规的,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并且发包方也都审查过分公司各方面的资质了的话,完全能够放心的和分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根据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要适当的尊重总公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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