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三、职责:
  1、项目部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
  2、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及人员。
  3、建立公司、工地、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四、开工准备阶段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2、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并付诸实施。
  3、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4、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5、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6、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无死角,责任落实,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7、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五、 施工阶段
  1、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2、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3、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总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土方工程在施工时严格指定地方堆放和弃土,不得随意堆放。
  5、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6、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7、施工作业区域根据情况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确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8、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部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
  9、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0、井道、孔洞、阳台、临边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或临时栏杆或盖板,并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1、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
  12、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3、 高层建筑施工中,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14、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认真执行。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了一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您可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方法实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不仅可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还可以维护城市环境,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当一个人找到一份工作后仍然存在很多闲暇的时间,又不想浪费只想工作,就会又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了双重的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只会保障一个劳动合同,那么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如...

·集体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改制指的是体制上的一些变化,在改革开放的带动下,许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事实证明,改制还有取得了极大的成效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是有许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集体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一、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您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法,饮酒驾驶甚至醉驾,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于醉驾行为,除了扣除驾驶分数、罚款之外,还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执照。因此有很多车主会有醉驾吊销驾照恢复事项怎么办理的疑问。下面请看我们关于这一问题的汇总。 一、不得申...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和政府的宗旨虽然是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可能会侵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依法请求国家的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
    细心的人发现了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法官都是先对离婚案件作出调解的,而此时根据不同的调解结果,自然对案件作出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审理了之后就直接宣判不行吗?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惑,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吗 1、调解...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2、重...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数人对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很了解,都会有一个疑问,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