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1、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
  
  综上所述,对于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是在情理中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何解除合同,承租人违约的应该由承租人承担因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押金的退还会以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医疗事故的责任是医疗机构的,那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相反,如果不是,该纠纷的处理就会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解决即可。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学习吧!...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具备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 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有的夫妻来讲,要是需要离婚的话此时可能不清楚该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有几种方式选择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确定,就是指相关的国家单位对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进行确定的行为,那么,确定的形式包括哪些呢,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

·民事起诉状
    

【范例一】

民事起诉状

原告:A,女,×...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一、起诉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

·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驾驶汽车上坡时,如果坡度比较大或者上坡路程比较长,由于换挡不合适、油门没有及时跟上等原因,很容易溜车造成事故。而在诸如盘山公路等较为复杂的坡道上行驶时,两车交汇也极易造成碰擦。那么,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造成事故的责任划分有无法律规定呢?为您解答。 一、坡道会车发生交...

·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您在平时的购房活动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旧房,都有可能选择中介商渠道购买,毕竟中介商拥有更多的房源信息。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与中介商签署的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接下来,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材料。 一、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二手房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二、居间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关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灾的话,那么消防人员肯定都是在第一线的。作为消防人员来说,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果违规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消防责...

·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从步入婚姻的当天起,就要共同将婚姻经营好,如果确实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那么在离婚时也应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及房子归属权,父母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也会相对减少对子女的伤害。离婚同时还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有些房产是婚内购买,而有些房产是婚前购买,在分配时会有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