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和拆除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行政措施防范特大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 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选择具有相应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到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提供施工现场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等地下管线的准确资料并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规定在开工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其安全防护费用
  
  第十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在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保证条件下施工也不得购买或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察报告和相关资料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所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查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资格条件并按时参加年度资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爆破与拆除脚手架搭设等专业施工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者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安全员和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综合分析报告和管理资料报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并做好书面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应当拍照或录像妥善保管好有关物品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应与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正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并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段应设置安全通道并悬挂警示标志施工中不得使用竹质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独杆吊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职工生活设施膳食和饮用水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急救人员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经相应级别的专家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基坑施工时应设置合理安全有效的临边防护排水和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等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三相五线(TN-S专用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末级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制度对施工现场外小于安全距离的输电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供电部门应为施工单位实施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完整归档并有专人管理
  
  第四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与当地工程量相当的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监督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法对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并在I程竣工30日内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施工单位安全资格和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及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通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接受同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大事故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的
  
  (二)施工安全条件不完备强令施工单位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选择具有相应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进行施工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三)施工现场经安全检查考核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的
  
  第三十九条施工现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停业整顿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人员降低资格等级或吊销资格证书
  
  (一)发生四级及四级以上重大事故的
  
  (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三)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4月16日
  
  综上所述,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安全施工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规范了湖北省建设工程的环境。作为湖北省的地方性文件是适应湖北省经济发展的,也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依据。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

·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非常不好的一种行为,传销触犯了法律,还会吞噬加入者的思想,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是社会毒瘤。对于组织传销的人来说特别是组织巨大,人数众多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传销罪又该如何量刑呢?下文对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

·支票作为现代企业间往来的支付形式,其具有货币的功能,但是其简
    支票作为现代企业间往来的支付形式,其具有货币的功能,但是其简化了交易流程,使企业间的交易更为方便快捷。虽然支票好用,但是许多人拿到支票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支票兑现流程是怎样的也不知道,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支票兑现的方式 支票兑现分为3种: 1、现金支票兑现:只能用于支...

·车祸8级伤残有多少钱?
    车祸在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时候,必然要对伤者的伤残情况作出鉴定,确定构成了几级伤残之后,那么才能据此作出相应的车祸赔偿。而其中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具体的赔偿规定是不同的。那车祸8级伤残有多少钱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车祸8级伤残有多少钱 1、残疾赔偿金:按照受...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解决
    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解决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崛起,市场竞争越来越多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显著增加。那侵犯商标权纠纷该如何解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您最关心的问题大多是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因为这个问题是最直接的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对我们来说也是最实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下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一下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