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λãҳ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争议点又在哪里?
   (一)物权说
  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有: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承包人基于承包合同而实际占有、控制、使用土地,对土地行使直接支配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集体组织在与农民签订承包合时,不能就同一标的设定两个承包权,承包人对于其承包标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自主地行使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排除任何人的非法干涉。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的义务。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承包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期满后,再次签订承包合同时原承包人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包人根据合同占有承包标的后,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其权利的行使,不管承包的土地被谁占有,承包人都有追索权。
  4、《民法通则》将承包经营权规定为“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而不是规定在债权部分,至少说明立法原意也是把它排除在债权之外的。
  5、承包经营权是根据承包合同设定的,但并不能据此认定承包经营权为债权。物权和合同并非互相排斥,相反合同往往是物权产生的主要原因。在承包经营关系中,承包人根据合同请求集体将土地交由自己承包经营的权利是一种债权,而承包人依据合同直接对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则是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可以对抗任何人。
   (二)债权说
  除了有学者认为其属于物权的一种外,同样有一些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的一种,主要理由有:
  1、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连带性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连带于联产承包,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联产”意味着承包人必须达到“承包指标”,发包人对作为承包经营权标的物的土地,仍有相当大的支配力。
  2、从承包人与土地所有者的关系上看,联产承包合同关系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因此而取得的承包权实际上只有对人而无对也的效力。
  3、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来看,承包人不能自主转让承包权,而须经发包人同意,这种转让方式完全是普通债权的转让方式。4、依《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就会出现土地所有权上设定土地使用权,又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梯次结构,这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不无疑问。
  5、在土地转包关系中,转包人取得的权利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若该权利性质为物权,这显然违背一般物权法原理,若为债权,则立法上和实践上不得不区别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目前讨论仍在进行。而出现物权和债权说两种不同的见解,表明了中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行规范的冲突,依体系解释方法,民法通则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为他物权自属无疑。但是从其他法律规定中又偏向于债权。或许正是因为存在这些规范的不一致才使得立法者旨在规为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低价位的具体规范中,表现出许多债权特征,从而就有了物权说与债权说的不同见解。由于问题本身较为复杂,因此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咨询烟台律师。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如何申请专利无效 专利权作为一项知识产权,申请的人开始普遍增多,伴随着申请专利的人数增加,以及它的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的性质,申请专利无效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的律师在本文中阐述了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以及申请的程序和所需的材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现在征地补偿款之所以能够持续的长时间的得到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步伐都是非常快的。既然决定要将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在短时间内尽量的缩小差距,那么肯定城乡改造就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摩托车交强险赔...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很多人对法院如何立案是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立案,那么你知道如果去法院立案,法院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为你整理了法院的立案程序,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

新婚姻法财产 解释三内容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们有选择结婚或者离婚的自由。在离婚时,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所以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针对人民法院在审理财产问题方面存在难点的情况,最高院也制定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最新颁布的是新婚姻法财产 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购房...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约定,房屋归属方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约定,约定享有房屋实体权益的一方因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能直接确认为房产所有权人,但其对该房产享有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具有优先性,该请求权可以排除人民法院对该房产的强制执行。...

一、离婚协议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协议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可以,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同时规定例外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旅游合同变更有什么原则
    旅游合同变更有什么原则1、旅游合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必须合法,合同变更内容同样必须合法。2、旅游合同变更必须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假如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关系已经不存在,旅游者和旅行社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离婚一方有过错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离婚一方有过错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吗?离婚一方有过错的不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