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证据不足宣告无效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不服国家赔偿案件决定申诉有期限多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三、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但是,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一般规则,赔偿的一般程序是:(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合议。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赔偿一般是针对于执法人员在受理案件中做出了不合法的事情,使公民的利益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完全是可以要求给予赔偿,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得到执法人员的受理,所以自己的权益要自己爱护,不然就会受到损失的。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的对象,就是犯罪的行为人,因为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先由公安机关执行,将罪犯拘留在公安局,然后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如果说案情比较复杂,那么检察院可能会延长批捕时间。那么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批捕不认罪,...

·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不交
    医保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算是国家给您的一项福利,为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基本上人人都要交医保。而具体医保要交多少年?一、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达到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依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亲属继承。最近的亲属,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应当是合法的,未履行法律手续而私自...

·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怎样的?
    买房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精心挑选,倾尽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屋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在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呢,通常却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给出具意见书才能够更具有说服力,那么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

·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什么手续?
    当人们之间出现一些冲突和矛盾,需要借助法律的司法鉴定手段来证明和辨别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了。司法鉴定是一项法律程序,主要是对一些诉讼或者公证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提供鉴定的过程。那么,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什么手续呢?我们给您答案。 司法鉴定受理,实质上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鉴定...

·公司查出员工有肝硬化会被辞退合法吗?
    公司查出员工有肝硬化会被辞退合法吗?劳动者患有肝硬化,享受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劳...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一、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有经过法院,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行使解除权必须符合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不然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

·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很多城市是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买房的,尤其是一些大城市,买房和落户口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买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买房的条件 首先你要看你是要买的房子是在天津的室内六...

·专利发明查询如何来进行?
    专利发明查询如何来进行? 一、专利发明查询如何来进行? 在专利申请审批有5个阶段(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 1、受理阶段:在此阶段,申请人将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会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不能通过审查的则会发放专利申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