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交纳定金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双倍返还。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因此,当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三、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综上所述,作为房屋租赁中的出租人,有义务及时交付房屋。对于出租人逾期的情况,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一般都是按照双倍定金的标准赔偿。如果逾期时间不长,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不解除合同的,也能按照逾期天数主张赔偿。
  
  
  

·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怎么办
    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怎么办?1、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也可能是双方共同偿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后,仍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后债务纠纷中,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权进行...

·一、车子被无驾照的人醉驾会被扣留吗?
    一、车子被无驾照的人醉驾会被扣留吗?会的,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1、酒驾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酒驾加无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0年内不得重新...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变更给另一家企业。简单来说是将公司让其他的人或者企业打理。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公司性质的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一个好的律师可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案件的判决,这就是律师在我国法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活当中,不管是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都少不了律师的身影。在一般的劳动争议当中,员工肯定也需要律师的帮助才可以的。所以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员工不得不考虑...

·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离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因为在法治社会中双方如果出现很大的矛盾或者其中一方出现出轨等情况,都会果断选择离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

·一、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几级伤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几级伤残? 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满足八级伤残的等级标准,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

·我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我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

·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
    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 在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品牌文化,注册自己的商标。但是日常里会发生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纠纷。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商标被侵权后应该怎样处理。那么,怎样进行商标打假维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商标侵权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