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罪数及数罪并罚问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罪数及数罪并罚问题
您的位置:首页  »  
 

罪数及数罪并罚问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一罪一罚、数罪并罚,标准:构成要件说。
(一) 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并罚:
第69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 附加刑,相加原则;行期徒刑、拘役、管制, 限制加重原则:在数刑的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 刑罚执行中发现“漏罪”的并罚:第70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附加刑,相加原则;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先并后减。先按限制加重原则并,后减原判决已经执行的刑期。
(三) 刑罚执行中犯“新罪”的并罚;第71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附加刑,相加原则;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先减后并, 先减原判决已经执行的刑期。将原判决剩余的刑期与新罪判决的刑期按限制加重原则并。

二、貌似数罪但不实行数罪井罚的情况:
(一) 实质一罪(一行为,一罪):1、继续犯2、想象竞合犯,3、结果加重犯。
(二) 法定的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1、惯犯,2、结合犯。
(三) 处断的一罪(数行为犯数罪按一罪处理):1、连续犯,2、牵连犯,3、吸收犯。
(四) 法条竞合犯。一行为触犯数法条。实际的一罪。

三、法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 法律上把一个犯罪作为另一个犯罪处罚情节的情况。这种情况不要数罪并罚:
1、绑架并杀害人质,绑架罪一罪处罚;
2、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拐卖妇女一罪处罚:
3、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拐卖妇女一罪处罚。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作为拐卖妇女的一个加重情况;
4、组织卖淫又有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以组织卖淫一罪处罚;
5、 以强奸的手段迫使卖淫的;这种情况之下既有强迫卖淫的罪行又有强奸的罪行,但是依法只以强迫卖淫罪处罚,强奸作为适用重刑的依据.这个也有人用牵连犯的理论来解释。认为强奸是强迫卖淫的手段。
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的;
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抗拒缉查的;
8、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时,武装掩护的;或者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一罪处罚.理论上一般解释为牵连犯。
(二) 法定从一罪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处。理论上一般解释为,犯盗窃罪和信用诈骗罪,属于吸收犯.但也有认为是牵连犯的。
2、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吸收犯,也有解释为牵连犯的。
3、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牵连犯。
4、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裁判罪,择一重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
5、为走私而骗购外汇的,为骗购外汇而伪造有关公文的,如果实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处罚。如果尚未实行走私行为的,以骗购外汇罪一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
6、根据司法解释,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7、犯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8、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9、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四、法定的转化罪不是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1、非法拘禁他人故意暴力殴打致被拘禁人造成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2、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3、虐待被监管人造成重伤、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
    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 我们您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个特殊的位置,那就是公司法人。对于公司法人我们您都知道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老板,还有是公司持有股份最多的人。对于公司法人我们国家的规定是非常的多的,但是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

·政府信息公开两种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两种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通常情况下,客户信息还包括交易产品、需求数量、价格政策、结算方式等,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客户名单属于公司的保密文件,第三方无法掌握和知悉,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获...

·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算重婚吗?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具体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新出的民法典在保护婚前财产方面有了明确的条例规定
    新出的民法典在保护婚前财产方面有了明确的条例规定,这里就来聊聊婚前购房在婚内的情况。婚前购房也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自己儿女做了新房的,一种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却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就是自己独立买房支付首付或者全款的。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且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

·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的最高刑罚就是死刑。我国刑法当中保留着死刑,最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恶略的案件才执行死刑。其实,我国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在行驶的的时候,是十分的严格的,对于我国最高院对死刑的判决也是严格执行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现在,买车这样的事情对您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不过,买车毕竟对您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为除了要交购车的钱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必须的费用,整体下来,开销也是不小的。所以,生活中准备购车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一、在我国购买新车...

·如何认定积极退赃
    在涉及财产类或经济类犯罪的时候,如果行为人能够积极退赃的话,那么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有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实践中,对积极退赃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告诉您该如何认定积极退赃。如何认定积极退赃(一)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

·去新单位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刚入职场的新人,都会有这样一个困惑那就是去新单位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入职材料对员工非常重要,这可能会关系到以后在公司的发展。如果入职材料未准备齐全,或是公司管理入职材料不当,造成员工资料的丢失,都会对员工以后的工作造成影响。下面就为您解答该问题。 一、去新单位入职需要哪些材...

·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有哪些危害?
    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他是夫妻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缔结的法律关系,夫妻双方都要在婚姻关系中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缔结的,那么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父母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在父母的主导下缔结的法律关系。这种夫妻关系因为缺少一定的感情基础大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