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观要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观要件是什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观要件是故意。怎么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二、法律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我们国家目前对商品质量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商场或者是其他地方所出售的产品质量必须要达到国家的标准,否则的话进行生产或者销售将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比如说用次品较差的物品来充当正品和质量好的产品的行为,就将构成此罪。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 寒假兼职不是必须有书面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工资要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否则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

·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
    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一、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也就是说,因为救人而闯红灯被记录了的...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入股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资金入股,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还可以通过土地或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价入股。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在我国是有具体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规定,...

·诉讼中彩礼返还的证据都有哪些
    男女结婚由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这可以说是我国很多地区约定俗成的,但并不是法律中规定的。而实践中,男女之间因为结婚彩礼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此时要是起诉到法院的话,诉讼中彩礼返还的证据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诉讼中彩礼返还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

·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的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的法律规定 很多刑事案件都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审理结束之后会有一个判决书,其记载了关于案件中当事人应有的处罚等内容,刑在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争议的,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享有案件的申诉权。申诉刑事案件是有一个复查期限的,那么刑事案件申诉复查...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自己休息的时间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也对加班有了明确的法律规章,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加班有加班费吗,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与孩子无关,是不需要和孩子进行财产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知识方面的权力的,比如说专利权的话就是其中的一种,知识产权很多人对于专利权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当然,专利也可以进行委托开发,委托开发涉及到一个合同的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