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您的位置:首页  »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1、认识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根本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而不是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则属于直接故意,而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所谓“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在预见到结果发生的同时又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不可靠。轻信能够避免主要表现为:
  
  (一)行为人过高地估计了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其自身的和客观的有利因素;
  
  (二)行为人过低地估计了自己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程度。轻信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区别于其他犯罪形式重要特征,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成立的根本原因。
  
  2、意志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行为人之所以实施行为,是因为他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行为人虽然没能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认识,采取一定的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措施。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故意与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侵害法益的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一种心理态度。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可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有相似之处,如两者均认识到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要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过于自信的过失是“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明知”,即明明知道。“预见”,即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预先料到将来。“明知”与“预见”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转变为现实的估计是不相同的。“明知”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会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预见”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不会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从整体上看“明知”的认识程度要高于“预见”。
  
  (二)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听之任之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不希望、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且是希望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避免体现在行为人认为存在主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结果是否发生采取放任的态度,客观上不会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事实证明行为人采取了积极措施来避免结果发生的,通常应当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于自信一般也是属于过失的犯罪,对于这种犯罪的行为必须要符合条款才会按此条款来进行处罚,因此,我国也是专门出了相关的特征,就是为了让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根据条款来进行办理,从而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作品共有著作权使用规定有哪些?
    共有著作权使用有哪些规定?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参考范文 无论是什么?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参考范文 无论是什么样的工程,无论再怎么小的工程都是可以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足以满足小的工程的需要。但是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协议,都必须确保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清楚,明确责任的协议才是最有效的最有保障的协议。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的内容。 一...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签订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 4、不动产质押自登记之...

·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
    加班也就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会安排员工加班,安排员工加班不违法,但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

·有抚养权的继女有继承的权利吗?
    有抚养权的继女有继承的权利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继女与继母形成有扶养关系的,并且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房产的,继女有权继承继母的房屋。1、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
    在生活与工作中,难免会受伤,那么究竟算不算工伤,还需要相关部分去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则可以享受相关赔偿保障,但如果认定不是工伤,那么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如果不能转医保,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是一大灾害。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当遭遇到非法征地时,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遭遇非法征地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100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

·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