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刑事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刑事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是什么?
λãҳ  »  
 

刑事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刑事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是什么?
  
  (一)程序的审查判断
  
  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2、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此限制。
  
  4、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5、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6、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证据的审查判断
  
  1、书证、物证均应提交原件、原物,提交复印(制)件应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
  
  2、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一定期限内提交证人名单,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3、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当事人(自诉人及被告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核实证据:
  
  (1)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且已不能继续举证证明的;
  
  (2)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对其申请,由主审法官审查,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采纳申请的决定。
  
  5、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到的证据,应在开庭时质证;对未能调查收集到的证据,人民法院亦应告知当事人。
  
  (三)调解、撤诉或者自行和解
  
  1、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2、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应当不予准许。
  
  3、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4、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5、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6、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7、上述自诉案件的第(三)类案件,不适用调解。
  
  8、对于依法宣告无罪的案件,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一并作出判决。
  
  (四)反诉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自诉案件的第(一)、(二)类案件。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五)审理期限
  
  1、自诉案件应于1个半月内审结,届时不能审结的,报庭长、院长审批。
  
  2、对当事人羁押的,应按公诉案件的结案要求,于1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3、附带民事诉讼的,参照民事诉讼相应的审限。
  
  4、按自诉程序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理后认定属于公诉案件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般来说,自诉案件跟其他的案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要审理是否该案件符不符合自诉案件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属于自述案件的相关规定之后一按照普通相关案件的审理内容,接着进行审理。直到确定好相关案件的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量刑,即可进行审理完毕。
  
  

拉人头是传销罪吗
    看具体情况定,具有下列行为的,是传销罪: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合同怎么写?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合同怎么写?我们现在买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售后服务,包括退货、保修等服务,特别是大件的、价位比较高的都会有保修合同。其实在工程上也有保修服务,并且在保修合同的签订上比较严格,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是很严重的问题,那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

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交通肇事如果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当事人往往希望最后能够被适用缓刑,这样就不用实际坐牢了。对于,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一些情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

买卖他人银行卡50张什么罪
    首先,其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其次,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

寻衅滋事罪辩护要点都有哪些
    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当中,可以说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罪了,而要认定构成此罪,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否则也是不能按照此罪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辩护也是需要掌握一些要点。那么寻衅滋事罪辩护要点都有哪些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寻衅滋事罪,...

简单遗嘱范本格式
    想必大家都知道遗嘱在继承关系发生时的重要性,随着人们意识的不断转变,有越来越多的被继承人选择采用订立遗嘱的形式来分配自己所遗留下来的财产,那么简单遗嘱范本格式是怎样,以下将由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简单遗嘱范本格式   立遗嘱人xxx,性别,...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是什么
    子女的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共同的教育,可是离婚后子女不能与父母同时生活在一起,法律便规定了探视权。探视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要积极协助,不得进行阻挠。那么,婚姻法关于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是什么呢。 一、主体...

犯罪构成要件与既遂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与既遂是什么?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既遂包括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要件等。1、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客体。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等等,诸如此类。犯罪所...

19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都有哪些?
    19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