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应由其所属的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如其财产不足以执行,则可增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如总公司仍不能得以执行,则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总公司设立其他分支机构。二、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5、总公司章程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10、其它所需材料三、分公司具备哪些特征?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相关的受害者应积极的签订相关的合同,对于案件中的纠纷进行书写。一旦发生相关的纠纷时,可以根据这类合同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签订一方也应积极的按照这类合同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这是肯定会变的,保险公司的法人和一般公司的法人一样都是会产生变更的,有的公司变更周期长有的公司变更周期短,这都是由公司的发展而决定的。 一、保险公...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当今社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企业来说相当的重要,毕竟这关系到企业的利益问题。有时候,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融资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

·防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种角色,在当今社会都面临着一个买房的问题,那买房时,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就要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事项。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

·犯罪分子行贿多少钱是犯罪?
    一、 犯罪分子行贿多少钱是犯罪? 行贿三万元构成行贿罪,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方案有哪些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方案有哪些? 当今社会企业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然而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这时候就需要企业进行融资以壮大公司的发展,而公司融资又需要严格按照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进行,下面就是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一些办法和步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继承人如何不继承债务?
    继承人如何不继承债务?不继承债务可以出具放弃继承证明,放弃继承财产也就意味着放弃债务。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近几年,随着我国铁路运输高端技术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火车这种传统的运输方式现在又焕发出新的活力,快速、便捷、安全、舒适,这些特点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高铁或动车的出行方式,同时,这种方式也成为货物运输的一个好选择,那么,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 ...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就会出现保证期间和除斥期间,但在中国的法律中对除斥期间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因此我们在这里仅发表个人的理解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下面就让我们解释一下其中的缘由。一、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1.保证期间首先允...

·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工会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但值得注意的是,现行公司法中一些规定对工会多有限制。如现行《公司法》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这一规定就给工会持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中华全国...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