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 一、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
  在众多贷款资产的情况下,房产质押贷款更显优质,不仅因为其回报高、安全稳定,还因其有着背后政策的扶持。房产抵押贷面对众多的有房一族,受众面积大,且好定位。房产抵押贷款首先要对借款人进行背景调查,包括资信审核及评估,后要以房产做抵押担保物,再加上贷款人的征信即可办理,这就大大保障了所贷款项的安全性,同时政策上也会对房产抵押贷款有着鼓励政策。
  当下,买房购车需要资金、企业经营需要资金、个人消费也需要资金,大多数人经常用抵押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一则不用碍于情面向亲朋好友借钱,二来定期还款能更好的调节本身资金与债务的良性稳定关系。其中房产抵押贷款因为其额度高,期限长,放贷率高,受到很多人的欢迎。
  房产抵押贷款本质上是以房地产为资产,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融资的贷款形式。与其他无抵押类贷款相比,房地产作为资产被贷款人抵押给金融机构,以该房产约束违约风险的出现,这就减少了金融机构的资金风险,金融机构会在贷款资金发放前评估房产的价值和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贷前调查是贷款行为的重要环节。就双方而言,其目的都不是为了取得该资产,而是以抵押物为融资担保。借方是为了获得资金而将房地产抵押,机构方为保证贷款资金安全而要求取得抵押物的抵押权。
  目前,由于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准入门槛较低,回报率较高,再加上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都有涉及到房产抵押业务。但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真正想要把自己平台做大做得有特色,获取更多的优质资产,就需要打通资金(贷款机构)与资产的信息不对称,变革传统房产抵押贷市场,优化资金、资产的交叉匹配,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二、房屋抵押手续
  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的介绍。不能否认,房产质押已经越来越受大众关注,在资金方面越来越得到充分利用。当然不能否认的是其中也隐藏着一些风险。而多了解这方面的市场供给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全面的了解房产质押。

·如何审核合同?
    如何审核合同?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失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失火罪
    对于故意放火的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了火灾的话,此时也是构成犯罪的,即失火罪。那么实践中,对失火罪怎么认定呢?只有在经过认定之后才能定罪处罚。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

·劳动法工伤工资怎么发?
    劳动法工伤工资怎么发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违章停车是否扣分
    违章停车是否扣分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

·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也慢慢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网络也给了不法分子犯罪的机会,那么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在互联网上被侵权怎么维权呢?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网络盗窃属于盗窃罪的一种,只是盗窃的场所不同。网...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一、商业车险保费与哪些因素有关? 1、新车第一次投保,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有驾驶人的性别和年龄、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行驶区域等方面。根据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驾驶人的年龄、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是影响车险费率的因素,年纪稍大的...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是违法的吗?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的时,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这一项有没有规定呢?用人单位有这个权利吗?劳动者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