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的繁简,一般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条件的不同而定,以满足不同的实际需要。复杂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较为详尽,小型建设项目或具有较丰富施工经验的工程则可较为简略。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为解决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全局问题的,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要安排好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的相互衔接和配套。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为具体指导施工服务的,要具体明确,要解决好各工序、各工种之间的衔接配合,合理组织平行流水和交叉作业,以提高施工效率。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组织设计须及时修改和补充,以便继续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结合工程对象的实际特点、施工条件和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虑。
   二、建筑工程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及工地标准化管理
  本工程将按JGJ 59-2011行业标准文明生产要求组织施工。由专业负责人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生活卫生检查,以有力地促进项目“标化”工作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
  2、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生活卫生保证措施
  5、环境保护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
   三、建筑工程创优措施
  1、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2、建立高效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过程精品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将按照ISO9001标准的要求,编制过程质量执行程序,确保每一道工序受控。同时编制与质量有关的管理程序,主要包括:材料采购、施工劳务协议等,一切均以保证质量目标实现为前提。
  3、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分工,划清责任。把总体目标按阶段、按内容细化分解,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各阶段各项工作的短期目标,以实现总体目标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工程开工前与建设主管部门签定责任状、共建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邀请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让社会压力变成工作动力。
  5、加大工程投入
  以上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以及相关内容。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的施工不仅关系着建筑工人的安全,同时也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所以我们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需要去注意的事项,我们在这里整理的只是一部分的内容

·在我国缓刑分几种类型?
    缓刑制度的设计主要时间基于一些犯罪分子罪行较轻的情况,如果其罪行重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就不能够适用缓刑。缓刑还具有考察期限,在此期限内也有一定的规定,比如您熟悉的报告自己情况的规定、不能离开所在的市等。对于很少接触刑法的人,大多不知道缓刑分几种,有什么性质特点等,下面我们就...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汽车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汽车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全额付款方式 目前全款买车是目前最为常见的购车方式,也是所占比例最高的付款方式。根据某汽车网站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有接近80%的消费者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车。“一次性方式购车,除了付款方式便利简单,主要是可以省去诸多繁琐的手续,这也是吸引购...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入股分公司只写收据是有法律效益的;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入股是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临时土地使用证就是工程建设期间,因为工程变更,地质滑坡,临建设施,地方设施恢复,等建设过程中审批必须要补充增加用于工程建设的土地。也就是指工程建设和进行地质勘探需要用来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看着勘探完成后不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的土地。临时土地使用...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

·解释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除该解释另有规定的外,适用该解释;

    二、以前的有关规定...

·无效婚姻用不用办理离婚证?
    只要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其他的就要被当做是无效婚姻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无效婚姻是可以申请诉讼之后就进行离婚的,那么,无效婚姻用不用办理离婚证?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想知道的话就随我们来仔细的了解一下吧! 无效婚姻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无效婚姻不受...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房子第一继承人既是妻子也是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父母,子女。具体的办理的手续如下所述: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侵占罪判刑几年才能放出来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