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针对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国家为了预防和解决此类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
  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的主管部门,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和银行机构按照职责共同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专户。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帐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专户。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帐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采用支票的形式存入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按规定存入。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价款时,按规定比例单独开列合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票,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企业帐户,所转入资金列入已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户后,银行机构为建筑施工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建筑施工单位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使用农民工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填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申请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并签署意见后,银行机构方可办理划拨支付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建筑施工单位支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情况实施监督。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要缴纳多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要开立专户,在存入时可以是现金直接缴纳,也可以采用支票的形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要缴纳多少需要参考地方规定,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程度,同时参考当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规定。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有时间吗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有时间吗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是有时间的,拘留证落款时间规定是:拘留证上的拘留时间必须要以被拘留的实际时间保持一致,拘留的落款时间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天。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就要求各司机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是要严格遵守的。有些司机总是想用自己的小聪明来蒙混过关,比如说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以后,由于牌照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办理下来,就在车上挂一个临牌过期的牌照上路。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

·取保候审后又批捕能再取保吗
    一般不可以。取保后再次批捕的,一般情况下是案件已经查明,等待宣判即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
    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一、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是什么? 一、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举个例子:如...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很多时候您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在和对方协商好一件事情之后就签订一份合同,作为自己合法权益的书面保障的,但是关于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有什么情况下呢,以及合同违约的规定有哪些,的我们为你整理如下。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很多人买到的商品房都是毛坯房,入住之前需要对其进行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要签署一份承包协议书。那么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一讲。 ...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或者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不能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就影响到对孩子的抚养。其中一方在实际取得了孩子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不过在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

·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请?
    劳动者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需要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我们知道,司法尽到的提出,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员需要在限定期限内提出进行鉴定的请求,那么对于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的情形,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请? 一、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

·丈夫给前妻抚养费太多现任不可以要求减
    丈夫给前妻抚养费太多现任不可以要求减,只能当事人本人要求减少,也就是当事人自己起诉要求减少。这里的抚养费应该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而不是前妻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