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能否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能否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
您的位置:首页  »  
 

能否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赋予起诉人就自己起诉的案件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上级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一定期间内应当作出明确的答复。主要理由如下: 管辖争议不仅发生在法院之间,而且可能发生在法院与起诉人之间。①是法院之间的消极管辖争议,置起诉人的利益于不顾,起诉人与发生消极管辖争议的法院双方 必然也会产生管辖争议。②是民诉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当被原告所选择起诉的法院不 愿受理原告起诉时,原告与其选择法院之间也会产生管辖争议。以上这两种起诉人与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均发生在一件案件有两个管辖法院的情况下。3对只有一个 管辖法院的案件当事人起诉,该立案的法院因为案件疑难复杂怕麻烦怕纠缠而不立案,甩手不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起诉人与起诉法院之间同样会发生管辖争议。起 诉人与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不仅侵害了起诉人诉请保护的实体权益,而且也侵犯起诉人的起诉权。由于现行民诉法将申请指定管辖权仅赋予下级法院,一旦下级法院 不愿管辖某案,一般也不会积极行使申请指定管辖权,特别是对只有一个管辖法院的案件,实际上是剥夺起诉人的起诉权。上级法院想管辖指定,但因为没有下级法 院的申请,缺少指定的事实根据而无法指定管辖。因此为起诉人设定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地防止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积极解决管辖争议而 侵害起诉人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保护起诉人诉清保护的实体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起诉人起诉权的需要。是对起诉权的进一步落实,是保护起诉权的有力措施。

   从审判实践看,也迫切要求为起诉人设定申请指定管辖权。在发生民诉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将提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仅赋予下级 法院不完全可行。某法院因地震等事实上的原因无法办公行使管辖权、审判权,当然也无法行使提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在发生民诉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 下,起诉人中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情况普遍存在。也已经有—上级法院从保护起诉人的利益出发,根据起诉人的申请使指定管辖权。但苦于缺少法律依据,只能避 开申请人指定,有悖于执法必严的司法原则。

   提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应当有书面申请,说明下级法院不愿管辖的情况,或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原固,或管辖争议的具体情况。

·加班费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加班费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处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为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几天放款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几天放款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

·2023工伤鉴定时间到完成要多长时间?
    用人单位职工在工地上或者是工作单位上班受到一些意外伤害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在发生了这些意外之后我们要进行工伤认定这也是肯定的,但是随着社会在变化,我们劳动法对相应的规定也作出了调整,那么2018工伤鉴定时间到完成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交了...

·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一、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注册商标所应履行的法定手续。在中国,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转让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协议后,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其具体流程是: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的盗窃罪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生活当中,有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的盗窃罪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生活当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网络进行盗窃。当您遭遇了网络盗窃需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收集网络盗窃罪的证据。这样才方便自己在维权的时候不至于吃亏。那么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哪些证据呢?请看以下资料。 一、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

·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如何计算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何计算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