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
  
  一、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
  
  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应该包括聘用的单位的信息以及被聘用工人的个人详细信息,因为食堂的环境比较特殊还必须注明工人健康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合同中还应该把工人的任务以及各种薪酬和单位的责任都写清楚,最后双方认同就可以直接签字确认了。具体范文如下: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被聘用职工):
  
  甲方因学生营养餐食堂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学校食堂临时工,经甲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疾病,并持有健康证上岗,能胜任分管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有:洗菜配菜、上炉操作、分发饭菜、刷洗餐具、卫生整理等工作。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接受食堂内务的灵活调配工作。
  
  三、劳动纪律
  
  乙方在甲方食堂岗位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1、乙方必须按学校对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且履行请假制度。如因事不能赶到学校,须立即或提前告诉学校,学校可另行安排,以确保学生每顿饭按时就餐.
  
  2、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3、工作时,如果水电不通或有不安全故障,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及时排查维修。如果工具正常损坏,甲方要及时为乙方维修或更换。
  
  4、乙方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确保饭菜质优,味道鲜美可口。
  
  5、乙方保证食堂卫生。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二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午餐后,室内各种餐具炊具要洗刷干净,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室内,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上级有关卫生标准.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学校特殊工作需要,学校经与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加班。
  
  2、乙方工资标准:
  
  原则上每100名学生聘用1名工勤人员,学生人数超过50人按100计算,少于50人不计算,工资标准原则上为1500元/月(实际以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核算为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尽量给乙方创造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就医治疗,治疗费由乙方承担。
  
  4)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5因突发疾病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负;因违规用电、用炊具、用液气、上炉操作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无故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协议合同期限
  
  协议合同期限的签订,原则每学期签订一次。本协议自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止。合同期满后,经服务学校和乙方协商,可以续签。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综上所述,食堂对外供餐的是大规模的群众而必须注重卫生方面的条件,所以工人的身体状况必须要在合同中写明以此保证后期出现问题可以及时作出应对,此外比较重要的就是要商议后期工资的发放以及工人与单位之间若是有矛盾怎么解决的办法。
  
  
  

·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

·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
    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一、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也就是说,因为救人而闯红灯被记录了的...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一、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汕头招聘网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等需要,国家会对规划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我们知道,这时候就会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同时给予一定补偿的。既然和钱有关,那就会有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执行,那么,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国家房...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是很完善,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为此国家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征地改建工。在征地过程中难免会造成被征地者的损失,为了能将征地损失降到最低,就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征地补偿政策。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2017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

·一、交通事故死亡后子女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后子女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我们都知道交通信号灯都有它各自特定的含义。比如红灯亮时禁止通过,绿灯亮起时允许通过,那么当黄灯亮起时我们也应当明白它的交通信号警示作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在黄灯亮起的时候有行人和司机在继续行驶,我们只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那么过黄灯算...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主直接就形成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下面,我们一切来了解一下挂靠车辆之间所形成的法律问题。 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