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对于公司法股份交易的相关限制主要是以下这几种:对发起人转让的股份限制,对在公开发行股份之前,公司就已经发行过的股份进行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
  
  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
  
  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4、记名股票转让的限制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也就是说,公司法股份交易是需要经过股东们超过一半人的同意的。要转让股份的股东应该把公司法股份交易的事项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他的股东然后征得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一半人以上不同意转让的,那这些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就要购买被转让的股权;不愿购买就只能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从上面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不仅包含了入股的期限,还有入股时股东的同意数量也有要求。如果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那么持有该股份的股东股权不可以转让。可以转让的股权,一年也不能超过25%,并且在转让股权时需要征得。该公司50%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才可以转让。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建筑工程的耗资巨大,并且工程的持续期是很长的,所以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期也是很长的,在这个漫长的合同履行期中,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可能出现违约以后受损的一方能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所以人们常常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保证金,那么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

·房产继承中法律问题
    所谓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这里主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正确理解房产继承。 第一、继承从被继承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时开始。 ...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一、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此可见,交强险系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常见的就是两年或三年。而要是女职工怀孕的时候,发现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一、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一、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1、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分类的内容是什么?
    有的时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就要进行征地,但这会损害原来的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所以要有征地补偿。我国有法律规定,在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的时候,应该按照被征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目前,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对农村土地的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而本文就为您整理...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承包给专门的公司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您可能不知道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农村,很多农民种植农作物或者是建造房屋,都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继承,继承土地使用权时要保障其行为的更加的合法性,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时双方可以鉴定一份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一、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这是属于父母自己所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