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出资注意事项:
   (一)以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注意事项: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综上所述,对于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和注意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议、验资以及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等流程;但同时因为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事项众多,所以我们建议您仔细做好审查和评估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增资工作。想了解

·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般夫妻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才会涉及到签订离婚协议书的问题,不过实践中很多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往往会对该协议的效力产生质疑。那究竟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交给建筑单位一部分的保证金,用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质保金并不是个别的现象,二十在建筑工程行业比较常见的现象。质保金的转让是有比例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转让比例的规定也是具体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转让的比例 根...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哪些?一、债权人申请破产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

·刑诉中可以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刑诉中可以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负责本案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的时候,可以依法...

·一、监外服刑人员犯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监外服刑人员犯重婚罪怎么处理?会被重新进行服刑,且会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小微企业融资形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形式有哪些?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无形资产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典当融资、综合授信、信用担保贷款、买房贷款集中方式,不同的贷款机构对于企业贷款都会有相应的贷款产品,所以,企业主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多做了解,通过对比来选择最合适的贷款方法。(一)无形资产担保贷款据相...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给对方吗?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给对方吗?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是可以的。虽然说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是不可以主动要求分割的。但是婚前财产离婚时主动给对方的,其他人无权干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转让如果只是简单的所有权转让,那么发明人就不会变更,如果受让方要求变更发明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变更的,只不过专利局审查比较严,要求出具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后的发明人对该项发...

·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 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 有哪些规定 一、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 可以异地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