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可以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但却不能套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在其具体内容上是有重大区别的。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处理。如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侵权损害,在结婚之后离婚时,不能对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因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
  
  (二)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三)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四)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
  
  离婚赔偿与离婚补偿,其实并不是一回事。自然,一方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向另一方提出,需要满足的条件、情形也是不同。其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要求是一方在婚内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换言之,如果一方虽然有过错,但并不是法定的过错,那么就算因此导致夫妻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也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当生意越做越大时可能就会面临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不管是哪一种老板的收益都在不断增加,同时其责任也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一步走错以后解决起来就会变得十分麻烦,一个正确的方式不管怎样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今天就来为您解析一下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

·认定成立绑架罪量刑几年
    认定成立绑架罪量刑几年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有时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也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公司就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使得公司经营规模得以扩大。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对于每个行业来说,都有发生的可能,但作为煤矿这样一个特殊的高风险地下作业的行业来说,发生的机率相对更大。那么作为受伤人员,在受伤发生后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然后再鉴定伤残等级,以此来确定自己的赔付标准,在这里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

·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对死者的财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如果有遗嘱则就按照遗嘱内容来继承,否则的话就只有按照法定方式继承财产。此时需要区分财产第一继承人和财产第二继承人,那么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

·南京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
   &n...

·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如果夫妻在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没有进行调解和好的余地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而起诉离婚和其他的诉讼案件一样是有一定的诉讼程序的,而起诉离婚起诉状便是起诉离婚的第一步,而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起诉状不知道怎么写,那么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

·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我们都可以购独立平房时不仅拥有房产证还拥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权限是永久性的,但是土地使用证则有规定期限,一般为70年,因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我们只能所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证一旦被遗失,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怎么样的...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专利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

·赌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赌博罪的定义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