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其赔偿项目和标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
  
  在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情形下,工伤职工若以工伤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用人单位,法院应当审查超过工伤认定1年申请时限是否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若存在以上情况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若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已超过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期限,而工伤职工能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由用人单位仅就人身损害赔偿超过工伤保险待遇的部分差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4、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属于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职工在公司干活因为安全事故受伤,正常情况下申请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如果不慎错过法定期限,职工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这样就参考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很多,主要涉及医疗费用、伤残赔偿等。
  
  

·网络金融诈骗怎样判刑?应该怎么量刑
    互联网的便捷,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又催生了许多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其实,网络金融诈骗已属于诈骗罪,已列入刑法范围之中。人们应当懂法知法,了解网络金融诈骗,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网络金融诈骗怎样判刑?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

·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对人体...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汽车保险 ,即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

·劳动局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劳动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所以劳动...

·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
    工伤的职工要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就会驳回。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具备如此专业的法律素养,所以很多情况下劳动者都有可能忘记提交某些材料,然后导致鉴定结果不如人意。那么,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补充材...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有效,属于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的财产即可有效。具体内容如下所述。(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二)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

·一、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包装、品质、数量、规格、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使用要求、附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承租人不应向出租人索赔而是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合同法规定,供货人与出租人签订供货协议后,供货人直接向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