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经常受到您的混淆。那么,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普通损失小、无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1)可自行认定责任,由肇事方之间填写,并签字;不一定非要打110报警,由警察来填写;最后一定要电话通知责任方的保险公司。
  
  (2)责任认定不清时,到110等交警来认责,根据交警意见填写,最后电话通知责任方保险公司。
  
  (3)适合一方事故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事故,用于事故快速处理。
  
  (4)适合出警方便的地域(如城区道路)。
  
  2、事故认定书
  
  (1) 普通损失小、无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起诉时必须去交警队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换成事故认定书。如一方不配合,可单方去交警队办理。
  
  (2)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事故或有重大人伤时,由交警制作事故认定书。
  
  (3)事故发生在偏僻路段、郊县、山区等地(精力薄弱地方,出警不便),交警直接制作事故认定书(无论事故损失大小)。
  
  3、两者关系
  
  (1)法律效力:赔偿协议书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属于自行协商的结果,是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适合于处理能友好协商的事故。事故认定书是市政府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力实施,是诉讼时法院对交通事故事实认定的唯一法律依据。
  
  (2)制作者:赔偿协议书可以是肇事司机自己填写并签字(并不一定要警察在现场),也可以由警察来填写或指导填写;但事故认定书一定是由警察制作的,且上边有执法机关印章。
  
  4、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范本: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 ? ?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当事人情况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
  
  时间经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越详细越好,时间、地点、双方驾驶的车型、行走的方向最好都写明> 经调解协商,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保留一份。
  
  本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主要是赔偿协议书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属于自行协商的结果,是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适合于处理能友好协商的事故。事故认定书是市政府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力实施,是诉讼时法院对交通事故事实认定的唯一法律依据

·十一高速超速罚款吗
    看具体情况定。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七十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

·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一、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看守所拘留10天从被拘留之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bai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不知道使多少人血本无归,我国近年来对于非法集资一直在不断的打击中。但是,犯罪分子总是变着花样的进行非法集资。比如说像保险行业,保险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一个行业,由于大众对保险行业的追求,现如今,保险行业也存在着非法集资,那么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有哪些呢?下面...

·交强险中有无精神抚慰金赔偿?
     我们都知道车辆的保险对于购车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如果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全部的责任,这样也可以降低双方的损失,特别是对于精神抚慰金,交强险也是需要赔偿的,而且还可以优先赔偿,可以安慰受伤者,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过精神损...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我国对要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要式合同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而且要式合同的成立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条件,要式合同才会成立、生效。那么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一、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变更抚养权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将需要哪些条件呢?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说明,主要是包括其中一方无抚养能力、一方对子女成长不利、孩子个人意愿等正当理由,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经理是否可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经理是否可以?每一个公司的成立之初就会设定一个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做出主要决定,当然如果公司遇上什么问题和麻烦也需要法定代表人第一时间站起来解决问题,众所周知,董事长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再合理不过,那么如果代表人是经理呢,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公司...

·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小孩抚养权怎么办理 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

·一、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有保险的按照保险赔偿,无保险的由责任方赔偿。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和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