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蜀政发办[2005] 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蜀政办函[2008 ] 1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2 ]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8] 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建设(包括服务区和附属设施)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经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征地拆迁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安、交通、劳动保障、林业、农业、农经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征地拆迁范围、面积和地类确定
  (一)征地拆迁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由业主单位现场放线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误差不超过已批复的施工图面积的3%。误差为零的县、市,按征地补偿总额的2%给予奖励;误差控制在1%以内的,奖励1.5%;误差控制在2%以内的,奖励1%;误差控制在3%以内的,按误差比率与奖励比率之和不超过3%的原则,酌情奖励。
  (三)地类确定:以土地现状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第五条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水田、旱土、专业菜地、专业渔池执行蜀政办发,2005? 47号文件规定,其他地类执行市政发?2002? 17号文件规定。根据蜀政办函?2008? 159号文件关于高速公路征地年产值取中值确定的规定,一般耕地及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征地年产值的16倍,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征地年产值的25倍,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7.63%确定。
   第六条根据蜀政办发?2005? 47号文件规定,以四川省区征地年产值为标准,蜀东、成都、洞口、绥宁县调整系数为0.9;四川省、新蜀、新宁、隆回、城步调整系数为0.85。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四川省区调整系数为1,其它各县市区不高于0.9。
   第七条退耕还林土地按林地补偿标准补偿。具体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使用国有农用地的补偿,参照征收集体土地相应地类的补偿标准。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土地按土地成本补偿,出让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后按评估价格补偿。其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征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10号令)进行公告、登记。征地拆迁机构应按照?征地暂行程序?(蜀政办发?2005? 51号)的规定,做好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以上就是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于征地拆迁的具体规定,其中对于很多涉及到的拆迁补偿都给你了具体计算基准,也希望当班拆迁征地的公职人员都能够按照上文的办法进行相关征地拆迁的工作,并借此减少因为征地拆迁而产生的悲剧。想了解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

·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
    在北京买房比在其他城市买房要复杂很多,需要办理各种证明和手续,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北京买房?以及如何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在北京,进行二手房交易网签之前需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内容主要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一、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一般是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公私财物”只能是合法财产或依法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不包括非法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

·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

·医护人员被感染算工伤吗?
    医护人员被感染算工伤吗?可以认定为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

·人是不能犯罪的,因为一旦犯罪就会就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有些时候
    人是不能犯罪的,因为一旦犯罪就会就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有些时候更是会留下案底对以后的生活和找工作有影响,比如说醉驾,如果因为醉驾留下了案底那么很可能面临终身不能驾车的窘境,所以醉驾案底与其他案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醉驾案底与其他案底有什么不同?...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