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借款的事实的话,依然是可以进行追讨的,比如说提供相关的录音证据等等。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只要证人是与债权、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证据的。2、没有借条还可以在吹还债务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借款行为且没有偿还,只要债务人不是在债权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自愿说出的,那么这样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债权人拥有债权。3、还有一种就是让债权人自愿写下欠条,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因为它本身就不想还债。二、我国对于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的规定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呢?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在现在社会当中,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关于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进行一个合理的划分,而且共同的债务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偿还,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没有欠条的话,那么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其他方面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债务。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 一、有违章行驶的情况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施工企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其实市场上的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不一定所有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渠道都比较困难。有些情况下,一些大型的比较正规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方式和渠道还是比较灵活的。但是施工企业在融资的时候,也存在诸多困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
    法律规定缓刑执行通知多久下来?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不会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制度。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1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那么对方交通事故纠纷不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帮您分析分析。 一、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什么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如下: 1、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就不能异地离婚了,因为它必须双方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一起才能办理,如果只有一方是不行的。 二、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