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您的位置:首页  »  
 

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一、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一条 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同时停止执行。
  
  土地使用权的费率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税收对于该项税收需要根据其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不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的话,将会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来进行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为缴纳税收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
    生活中由于现代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许多简单的交通事故中双方会先行商议责任划分,再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最后达成赔偿协议。但是也有许多司机在处理后认为处理结果不妥,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呢?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带着这个...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和水平的发展以及医疗机构的制度的完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健康水平得到了保障。由于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医疗机构可能需要赔偿巨额的费用。针对这种现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医疗责任险的重要作用。一、概念介绍医疗...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一、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对房屋的买卖是有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租客将他们的公司注册地址迁离你的房子,如果不放心,可以在注册公司时所需要的产权证复印件上。注明“只做公司注册用”,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在租户离开时,需要将注...

·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一、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医学会收到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共同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且,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

·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内容是怎样的?
    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内容是怎样的? 现如今,中国在整个世界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国家,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迅速,所以在这个世界来说,也是有一定的位置的,那么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会有很多新的建筑需要建设,关于工程质量等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很关注的问题那么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内容是怎样的...

·债务相关原理2
    1、迟延履行原理。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而是拖延时间,以此达到逃债的目的。   2、违约毁约原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经过综合平衡利益,认为违约毁约所得到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因违约毁约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债务人因此选择拒绝履行的方式来实施逃债,使债权人的...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作用,会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同类行业里面或者与其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里面进行任职,也就是所谓的竞业限制。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金额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竞业限制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