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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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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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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法院的判决都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有时候,当事人会对法院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因为他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所以它们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那么您知道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
  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正本只需要一份。
   二、行政上诉状写作的注意要点
  1、掌握行政上诉状的六大部分
  (一)标题:写明“行政上诉状”。
  (二)首部:必须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相关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等。
  (三)上诉缘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 (2006) ×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的请求。因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只能由行政机关上诉时提出。
  (五)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上诉状的重点。围绕上诉请求,说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或原审定性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通过事实和证据说明原审错误所在,阐明自己的观点,以实现上诉的目的。
  (六)尾部:依次写明上诉人民法院的全称、上诉人名称、上诉日期等,并在附项中列清上诉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2、不要过了上诉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
  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对第一审裁定不服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3、了解行政诉讼的书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
  行书面审理。所以当事人上诉状应当尽量充实、完整一些,不要保留一部分等待开庭再陈述,防止“书面审理”不开庭。
  4、知道上诉状该交到哪个法院
  上诉状一般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虽然可向二审法院递交,但二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后,还要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以便原审人民法院能够及时送达上诉状副本。
  5、如何确定上诉理由
  一审原告上诉时,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可要求依法改判,但具体要求“撤销”还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视案件情况而定。
  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要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要求查清事实后改判。
  当事人对发回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原告起诉被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驳回起诉”的,原告上诉可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或审理。
  以上就是我们对“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问题的回答。提出管辖权异议是申诉人的权力,不过管辖权异议上诉并不需要提供许多份,对于管辖权的异议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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