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认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由专业的官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那在法律上,究竟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当事人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定,否则的话就会对自己不利。
   一、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二、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怎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第4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第5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实践中,受伤职工所在的单位、受伤职工本人以及家属都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而只有作出了相应的认定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理。而此时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不同的,具体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劳动合同法十大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 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

·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分期付款违约要付法律责任并影响征信记录在发达国家尤其重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三年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三年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之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的有效期内,...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该怎么认定
    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该怎么认定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属于双方所有,这要求认真分析其升值的原因,根据其升值原因的性质,确定其价款的归属。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地受伤,因为工地上一般情况下,工人手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工人一方选择报警,有利于搜集证据。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则不需要。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更有人不能分清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等到新公司任职时问题就出来了,谁也不知道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更不知道辞职后的劳动关系怎解除?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本经常被您忽略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离职情况...

·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既然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自然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在诉讼离婚中也是需要提供资料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