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您的位置:首页  »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一、关注拆迁项目程序上的合法性。
  所有的征地活动,不论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地的征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因此,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审计实施过程中首先检查前期包括土地转用的方案、申报、批准等关键性手续,其次是实施过程中是否经过村组织,乃至群众集体评议和决策,甚至发布公示公告等。还要注意的是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都必须向当地政府建设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也要关注实施拆迁的单位是否具有合格的施工资质,检查拆迁范围是否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包括方位、地段、面积等。
   二、关注拆迁对象的真实性
  不排除在拆迁项目前期工作工作中,相关村组、社区等管理人员以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补偿资金,特别是不少属于集体公益用地,包括农村的沟渠、道路、非耕种地,集体公用地面附属物等,在确权的同时人为造假,将集体资产进行私分。因此,审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产权的真实性,重点检查农村前年度的农民负担和财管所三资代理部门资料,取得每户的土地承包数据,农民的土地承包面积,并与测绘资料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差异,然后抽查征地拆迁合同,看合同约定的面积和数量是否对等。同时可以以抽查的形式通过电话或者对被拆迁人进行入户调查,从侧面了解事物的权属关系,属于存量地的可以通过房管和国土部门进行查询,以确定产权人与被拆迁人的隶属关系。
   三、关注现场核量的准确性。
  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土地和地面附属物的测量、统计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环节,核对被拆迁人补偿面积是否准确,与证件登记面积是否相符这些都很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更重要的是对于无证面积的勘测认定是否由具备资质测量单位出具计算数据,无证面积房屋建造年限认定资料否齐全;装修评估报告是否附有面积、装修材料数量及金额明细单;收集核实室内设施相关资料并据实确认。在核实房屋补偿数据时应逐个审查各项资料原件,对于协议补偿面积与前期调查面积有出入、装修评估超正常时,审计人员必须深入调查,细致复核,取得相关证据资料才能认可。
   四、关注补偿标准的合理性。
  能否严格按照国家补偿标准进行结算,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补偿的合理性是本项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审计人员首先要收集地方出台的关于补偿的标准型文件,结合补偿方案,检查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地面附属物的类别、等级要符合规定。其次是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否科学也非常关键,对具有争议的附属物,楼顶增高平台、临时建筑物、装饰装修的补偿,审计人员要通过资料仔细核对,防止人为弄虚作假。对于诸如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等是否严格对照征拆安置补偿实施方案计算。
   五、关注资金管理的合规性。
  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本次审计核心内容,第一是关注资金的筹集情况,确保资金具有充足的来源,以保障拆迁户能及时、足额的领取到应该得到的补偿,有助于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二是关注资金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在地方财政发放的同时是否专户管理,特别是对还未拨付出去的资金是否有挤占挪用的情况,包括是否通过定期存储取得利用后挪作他用,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资金的安全性。三是发放过程中是否直接打卡到户,审计人员必须核对打卡户的真实身份,因此,可以通过地方派出所的户籍管理资料、村组(社区)花名册核对,也可以抽查部分进行电话等对当事人直接调查或咨询。
  综上所述,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中主要对五性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规性。五性主要是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以免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来更好的保障好社会的安定团结,

·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其中不仅仅是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也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那到底在我国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

·债务抵销权的行使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权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抵销权人也不得撤回。
    
&...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版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上产生纠纷的话,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最终依据的都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双方来说,提前熟悉《劳动合同法》是有好处的,有利于维护双方利益,促进纠纷的解决。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当代,医患矛盾愈演愈烈。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医者和患者的相互配合,而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处于非常重要的主体地位。医生在医疗纠纷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与相关人士的权益。那么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呢?有什么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法? 临床实践中,医疗纠...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
    找工作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事情。为了验证劳动者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能否胜任应聘的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初期,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久...

·不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
    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任何人使用专利均不构成侵权:(一)首次销售: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它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二)善...

·交通肇事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没有留在现场配合对事故的处理,那就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那之后对其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但其实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并不会认定过程逃逸,那就法律中规定的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逃...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 有哪些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有哪些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二、公司法人要负的责任有哪些?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正在成为国家和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不符合操作规范或者合同规定标准的工程所带来的危害是无穷的,它会导致工程不合格需要重新加固、多次返修、甚至出现报废等一系列的情况,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5000以上时,就可以定性...

·劳务派遣是指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指什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排期单位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