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ʦ绰13951899110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λãҳ  »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Ͼͬʦ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二审法院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审理监督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四、执行程序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对于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检察院会向法院提出公诉,法院受理后,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法院要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理,宣布判决结果。对于二审案件,法院也应该在两个月内进行宣判,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两个月办理。对法院办案期限作出规定也是为了促进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尽快使受害人权益得到维护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nbs...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有什么?很多人觉得自己已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行政部门却仍然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申请人觉得这个决定是错的,为了救济就选择了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很多人却因为不了解商标行政复议时间规定导致自己不知道该何时申请复议。 一、商标行政复议时间 复议程序是对处理决...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从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

私人企业算挪用公款吗
    私企员工挪用款项不算挪用公款。私营企业挪用款项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商标宣告无效答辩中重新申请可以吗?
    商标宣告无效答辩中重新申请可以吗?可以重新申请,对于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再次提出行政复议行为。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一、工作没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工作没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未签订...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

一、婚姻法子女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子女抚养费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获得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一、抚养费可以增加,可以变更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具体申请做公证,需要当事人自己携带身份证件和结婚证件以及夫妻债务证明的材料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进行公证的申请。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