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您的位置:首页  »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去法院起诉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
  
  3、对方违约的证据;
  
  4、主要损失的证据等等。
  
  二、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如何保全
  
  (一)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
  
  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2、在过程中你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其它收款赁证。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异议。但有可能,均应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对于产品质量异议与解除合同的通知务必以书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签收、或邮寄、或以电话方式作出,同时进行电话录音。
  
  (二)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三)证明我方损失的证据
  
  如对方未能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我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后,与别家另行订立合同。后一合同的售价高于前一合同的差价就是对方未履行合同而约给我方造成的损失。那我们就要提供订立的后一合同,以及产品售价如发票作为证据。
  
  如造成工期延误,保管费用、运输费用的支出均应保存相应证据加以证明。
  
  如上所述的应当保存的证据均应做到专人专案专管,严防证据丢失。所有证据均需严格保留原件。
  
  很多时候,合同纠纷的发生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这要看当事人怎么来处理合同了。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之后,也不是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除了诉讼之外,还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当然,最终的目的肯定还是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在解决合同纠纷的时候,肯定还是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才行。
  
  

·二级轻伤赔偿及量刑是怎样的
    二级轻伤赔偿及量刑是怎样的故意伤害对方,并且导致对方轻伤二级的话,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当中规定,故意伤害罪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必须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当然轻伤的级别是受害者在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以后的结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二级轻伤赔偿及量刑是怎...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两三倍,因此...

·继承法中事实遗赠抚养关系
    一般根据继承法等相法律条文,抚养关系应先按照法定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可以确定是否有协议,若有协议表明抚养关系那么应按照协议条款进行。但是一没有遗嘱二没有协议,即可按照事实遗赠抚养关系,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事实遗赠抚养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模板一: 公司更名通知函: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变更登记为“BB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AA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BB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B有限公司承继,原...

·最新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新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拖累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高收益,对工程质量并没有太大的要求,所以工程质量的要求需要政府作出严格的界定,然后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施工质...

·一、合股公司分家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合股公司分家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