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能否申请再审?ʦ绰13951899110
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λãҳ  »  
 

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www.nj48.com Ͼͬʦ

    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能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主要如下:
  
  《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两级法院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以及审理再审案件的各项程序。
  
  第三条 申诉和申请再审程序应当遵循有限、效率和立审分离原则。
  
  第四条 申诉是指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确有错误,请求撤销、变更生效裁判的诉讼行为。
  
  第五条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请求撤销、变更生效裁判的诉讼行为。
  
  第六条 刑事案件申诉的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
  
  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第七条 申诉或申请再审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为基层法院,当事人直接向中级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中级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条 当事人向同一人民法院只能提出一次申诉或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驳回申诉或申请再审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一)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三)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六)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七)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八)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九)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十)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十条 除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原审当事人可以下列未能合法参与审判事由提起申诉或申请再审:
  
  (一)应当为原审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却未指定的;
  
  (二)辩护人未合法获得辩护权或者代理人未合法获得代理权,而生效裁判是在此辩护权或者代理权的基础上作出的;
  
  (三)刑事案件剥夺原审被告人辩护权的;
  
  (四)未经合法传唤或者所作传唤无效,以致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未能出庭而作出生效裁判的;
  
  (五)未能合法送达一审裁判文书而致当事人丧失上诉权的。
  
  我们国家一般情况下再审的申请,它都是指的一些具体的形式类型的案件,对于民事的话并不是说再审,而是说二审,但是仲裁所进行的一个范围的话,是解决民事方面的争议,所以它和刑事当中的再审并没有关系,但是从二审层面来说的话,是完全可以提出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需要满足结婚的条件,而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条件要满足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成为正式职员的时候是要与用人单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成为正式职员的时候是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员工同意不签劳动合同但是有缴交医社保算不算违法?没能签订劳动合同肯定算是违法的,这与缴纳社保是不冲突的,而且没有签订劳劝合同根本买不了社保,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建立劳动关系...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在绑架犯罪中被绑架人要在犯罪行为人向特定关系人提出财物和其他非法要求时,才真正具有“人质”的完全意义,绑架犯罪的基本犯罪特征才能全部具备,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 对于绑架罪成立形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怎么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说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相信您都会有很多话想说吧。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明白谁有资格分配,然后再考虑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谁有...

交通肇事逃逸车怎么提出来?
    交通肇事逃逸车怎么提出来?等工作人员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去取车就行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最长半个月可以去提车,如果是重大事故案件需要取证处理调查的最长时间为期2个月。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之时的日期开始10天之内制定作...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大小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用。就像债务债权的案件一样,收费往往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解答法...

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契税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契税吗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近几年,我国的土地价格涨幅不断增高,土地也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个人以及单位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有一个年限上的限制。人们购房之后会在产权证书上看到土地的具体使用年限,那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一起来了解一下...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