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不要写辞职报告,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不需要辞职书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给工资可以找他要,如果还是不给就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资料去劳动仲裁。不知道你有没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如果有的话一定不能写辞职书,否则很难拿到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二、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在当代社会,可能大家认为公务员的工作期限是比较久的是永久性的,但是普通的劳动岗位的话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就约定了一个具体的年限,一般10年5年都是可以的,当合同到期的时候会自动的进行续签,也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但需要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
  
  
  

·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么
    有的夫妻在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可能会约定其中男方净身出户,也就是不分得一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从法律上来看的话,这样的约定有点苛刻,但这毕竟是人家夫妻之间协商约定的,那关于离婚协议中关于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能达成一致,可以和平离婚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达不成一致,所以就闹上法庭,这里面说的就是诉讼离婚,这种离婚通常情况下一是财产问题,还有一种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了,很多夫妻虽然要离婚,但是还是要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我们国家的严抓问题了,不管是在哪一个地方,对于婴儿的保护都是要求十分严苛的,针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婴儿在其食品的配方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与成人不同的是,婴儿的配方除了要达到相关的安全标准以外,还必须要求具有相应的营...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一、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率非常高,所以伴随着的再婚也是非常多。在农村这样再婚重组家庭就被人们称为半路夫妻。半路夫妻要想生活的好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双方都是带着孩子的,孩子之间会有很多的矛盾,久而久之夫妻婚姻也就走到尽头,那么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 ...

·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具体来说该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根据《...

·关于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权依法获得之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该权利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土地使用证上应该表明权利人的姓名,如果要改名字或者是增加名字的,应该携带身份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 一、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

·网贷欠款了能借了还吗
    网贷欠款了能借了还吗?网贷近几年的发展十分迅速,它使许多资金暂时周转不开的朋友有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获得资金的方式,但同时,由于网贷的门槛较低,这就使得一些原本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在借款之后无力偿还。那网贷欠款了能借了还吗?我们和您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网贷欠款了能借了还吗? ...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评估?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评估? 工程质量评估全称第三方工程质量与风险评估也称建筑工程咨询评估,于2010年兴起的一种建筑相关行业,主要工作针对客户的建筑工程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科学客观、标准统一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从工程一线入手,通过对工程不同阶段的现场综合检查、实测、数据采集、系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