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辩护律师在选择无罪辩护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辩护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要对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同罪名相关案例进行收集、整理。辩护律师决定无罪辩护前,需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充分尊重被告人本人意见。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辩护词的格式是怎样的?辩护词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情况下由三部分组成,即序言、理由和结论。在这三部分之外,标题写明“辩护词”或“关于×××(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在序言之前,台头写明称呼,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怎样称呼,根据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确定。下面结合辩护词内容,对序言、理由、结论三部分,分别加以说明。序言序言中包括的内容如下:①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有两种方式,一是经人民法院指定、被告人同意,一是受被告人委托的。②简要说明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活动的情况。③提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在说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任务和开庭前后活动的情况之后,接着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或自诉人的刑事诉状内容,提出自己的基本看法,以进入辩护理由部分。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中心内容,通常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辩护理由:①从认定犯罪事实方面进行辩护。②从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辩护。结论即结束语,包括以下两点内容:①辩护人对自己的发言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让法庭成员明了辩护词的基本观点。②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什么刑法条款,向法庭提出看法、要求和建议。辩护词的提供人可以是被辩护人本人,也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的家属、亲朋好友或者是聘请的律师,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一般只能在法庭上为被辩护人进行无罪辩护或者是罪轻的辩护,如果是选择进行无罪辩护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之后,是不能再进行罪轻辩护的。
  
  
  

·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常常让购房者叫苦不迭。虽然很多人在签订买
    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常常让购房者叫苦不迭。虽然很多人在签订买房合同前已经提高了警惕,但是房产企业层出不穷的招数还是让人防不胜防。那么在法律上,买房合同霸王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实很多购房者都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下吧。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效力是怎...

·在我国非法集资算不算犯罪
    非法集资的犯罪性质,其实和诈骗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不过在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公民涉嫌参与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的时候,自己并不太清楚,即使是参与非法集资的一些从犯,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涉嫌到了非法集资案件当中,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非法集资算不算犯罪? 一、在我...

·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刑
    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后,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等到收集完证据之后再让检察院提起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个阶段是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的,那么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刑呢?这个问题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刑 其实绑架罪时属于行为犯,也就是说...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很多人对法院如何立案是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立案,那么你知道如果去法院立案,法院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为你整理了法院的立案程序,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我们自身维护权益非常重要的手段,如果生活中出现民事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来处理解决的话,我们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自身遇到的问题,但当前大部分人不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这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底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分类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分类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分类 1、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3、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约定亏损比例(一般为10%-3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约定...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而此时,法官经过审判之后,会作出相应的判决。那么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

·孩子三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三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 1、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

·工伤保险赔偿多久到账?
    工伤保险赔偿多久到账? ?两个月内到账。 一般工伤待遇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 主要资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