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为转转买家申请介入怎么辩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为转转买家申请介入怎么辩护?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为转转买家申请介入怎么辩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为转转买家申请介入怎么辩护?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5、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刑事案件被抓的话,很多人都选择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诉讼辩护,诉讼辩护的过程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法官最后的判决。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二、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归纳出以下四类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二是单一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侵占罪;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四是时间差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日1997年10月1 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3)惯犯相对于偶犯,(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律师是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但在辩护的时候也是需要有合法的理由,而且还要利用所有有利的证据为当事人进行辩解,确定说的每一个法条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辩护的理由得到法院的认可,才能为当事人做无罪或减轻刑法的辩护。
  
  
  

·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就判刑了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就判刑了吗? 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并不是直接判刑的,因为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六个半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

·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云南建水县的住房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可是有些业主购买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的时候都没能够擦亮双眼,轻信于开发商所打出来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告和各种优惠条件,甚至有些稀里糊涂的业主在明知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却依然交了首付。因为这些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一、车牌遮挡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遮挡牌照在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

·刑事自诉案件缴纳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缴纳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

·国家合法违约金是多少?
    国家合法违约金是多少?国家合法违约金是只要在实际损失的30%以内,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

·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工伤指的是我们的工作中身体部位收到的不同程度的伤害,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营养、伙食、生活护理等方面的补偿。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您需要向您的劳动单位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1...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就叫做案由。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案由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带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如何处罚
    说到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我国《刑法》第264条当中,对盗窃罪的量刑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您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

·买二手房的手续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简单讲就是被房主进行二次交易的房产。有些没有房子的人,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可以选择买一套别人手里多余的房子,从经济性来讲,越来越多的经济不宽裕的人都会选择先买一套二手房来居住,那么买二手房的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做一介绍。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