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依职权或依投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2)海关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权人的申请对商标进行备案,扣留进出口的嫌疑货物;还可以依职权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查处,做出没收侵权货物、罚款等行政处罚。(3)公、检、法,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院负责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法院负责商标有关的行政、民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其中,不服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的行政诉讼,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二、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对于假冒商标侵权的行为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侵权行为严重的,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判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8年员工辞退给多少补助金
    8年员工辞退给多少补助金?8年员工辞退一般是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单位与劳动者签试用合同是否违法
    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单位在您入职后,并不是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订试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单位与劳动者签试用合同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的话,那作为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究竟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单位与劳动者签试用合...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权利解读——发表权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是著作权人完成创作后,决定是否将自己的创作公诸于众,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将作品公诸于众的权利,该项权利是作者...

·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中,就包括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而这里的近亲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血亲。那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血亲都包括哪些呢?除此之外,还禁止哪些情况下的男女结婚?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都是什么?
    非法集资案件在社会上早就已经屡见不鲜,指的是非法募集吸收公众存款,但是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的特殊性,既可以是个人进行非法集资,又可以是单位非法集资,那么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

·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
    每个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各不相同,但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享有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带薪休年假就是其中的一项福利待遇。但是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带薪休年假的待遇,只有工作满足一定年限之后才有此项福利。那么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解答...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我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我国实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对部分土地实行征收,但是会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那么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 根...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交通事故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住院有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但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 申请调解的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