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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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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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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各位业主在买房屋的时候,会遇到房屋产权,而业主将会是这所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在业主作为产权所有人时,就需要给国家缴纳房产税,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房产税又有哪些变化。今天就跟随我们来看看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有哪些。
  
  一、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二、 房产税如何征收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三、 最新房产税税率
  
  1、房产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如下:
  
  房产用途计税依据税率
  
  经营自用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1.2%
  
  出租房屋房产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租金收入4%
  
  注: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2、城市房地产税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如下:
  
  房产用途计税依据税率
  
  经营自用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1.2%
  
  出租房屋房产租金收入18%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租金收入4%
  
  注: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8%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以上就是我们到今天为止,了解到的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从以上所述来看,国家也在极大的降低我们所应该缴纳的房产税,也在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考虑。也希望各位业主朋友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买房的时候,能够多关注一下房产税方面的相关规定,能够做到当我们在购买房屋时清晰的知道自己应该缴纳多少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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