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您的位置:首页  »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贷款这种金融行为的普及度已经非常高了,它不仅可以快速的满足我们的经济需求,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银行贷款这种贷款方式更加安全,也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方式。那么,相信许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一、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如果银行破产了,银行放出的贷款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即借款人依然有还款的义务,不会因为银行破产而免除还贷义务。同时,银行破产前是要进行清算的,法院将会把你的贷款作为破产银行的债权进行清偿的,而作为债务人,还款是你的义务。当然,特殊的情况是你欠银行的贷款已经不在诉讼时效之内了,所谓超过诉讼时效,就是在三年之内银行无证据证明他们向你主张过权利,即没证据证明曾向你讨要过贷款,这样你的贷款银行想要也要不着了,因为法院是不支持丧失诉讼时效的债权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银行倒闭贷款要还,那应该还给谁?
  银行破产和其他公司破产一样,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资产及负债进行清算。其资产主要是各项贷款,负债主要是各项存款。清算结束后,就是资产的处置问题,资产处置一般是通过拍卖的形式进行的。所以我们应该知道,贷款也代表债权债务关系,银行倒闭后,债权会发生转移,获得贷款资产所有权的人会成为新的债权人,也就是债务人的还款对象。一般银行破产清算后,它的债权会转移给国家或新的银行。所以银行确定新的债权人之后,您就可以还款了。
  三、不还贷款将会有什么后果? ?
  说到这里,您就应该知道,当银行倒闭后,您的债务一分都不会少,该还多少就还多少。所以您不要有侥幸心理,觉得银行倒闭之后,贷款就不用还了。而且当贷款期限到了还未还款,银行是有权拍卖客户的抵押物或者冻结并没收客户的银行存款。并且,如果您的贷款逾期严重的话,银行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经办,双方就会在法庭相见。
  所以,贷款这一金融行为发生之后,我们的经济需求被满足,我们的还款义务也就产生了。 ?以上就是我们对“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这个问题的解释啦,希望能改变您对这类问题固有的错误想法,不要将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需要进行评估,那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有车辆被扣的现象,那交通事故后能否扣押车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侵犯版权及其处罚 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即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说到处罚,那么一般是指相关行为比较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下面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内容: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引起的。当事人为了避免纠纷,在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和您详细讲一讲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案件在生活中十分的多,但是不同的案件管辖法院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国司法解释中是做了明确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一、关于合同履行地的问题 《解释》第18...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怎么写?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怎么写?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 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本着平等、自...

·法院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法院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法院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通常情况下拘留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14天的,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也不能超过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

·信用卡诈骗数额在2万怎么量刑?
    现在很多人都会拿信用卡来透支消费,然而透支消费的实质是提前消费,是要按月偿还的。大部分用户都能做到有节制的理性消费;但是也有不少的朋友在拿到信用卡后挥霍无度,以至于到后面还不上欠款的局面,严重影响了个人信用,更严重的是有人甚至因此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而锒铛入狱。那么信用卡诈骗数额在2...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给罪犯通风报信属于什么罪
    给罪犯通风报信属于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