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刑事案件适 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可概括为三条:一是事实证据条件,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就是说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时间、地点、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因果关系以 及被告人的主观罪过清楚,有足够的证据证实,事实无可置疑。二是认罪条件,即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三是刑罚条件,即可能判处三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的提起,有检察机关建议适用和由法院提出经检察机关同意适用这两种情况。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适用条件应主 动向法院建议;如果检察机关起诉时未提出,法院通过初步审查案件认为可适用简易程序而商请适用,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无其他阻止简易程序适用的适当理由(如 被告人了解证据情况后可能翻供等),检察机关即应对法院的建议予以支持。因为无论是检察机关建议还是同意,其适用简易程序所取得的诉讼效果并无不同。要求能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即事实认定正确,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而且就刑事案 件处理中附带的其他问题也能得到妥善处理。如对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在处理上可能有意见分歧,尤其是被告人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的意见难以协调 的,也不适用简易程序。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后职工的权益 工厂倒闭工厂应当支付的职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

·上海劳动关系界定处理是怎样的?
    上海在我国是最为先进发达的城市之一,即使是发达的城市,仍然存在劳务关系纠纷,我国为规范劳动中的行为和各种劳务问题制定了相关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那么上海劳动关系界定是怎么进行处理的,下面就对上海处理劳务关系界定处理进行阐述。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处理 1.用人单位和劳动...

·自诉案件的受理及审查
    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一般纠纷涌入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滥用自诉程序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刑事控告权,造成告...

·车位租赁协议范文2023
    车位租赁协议范文我们发现开发商在对小区车位做出处理的时候,有些是进行的出售,但大多数都是出租给业主的,毕竟现在车位的价格还是比较高,因此很多人暂时只能租赁车位使用。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车位租赁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车位租赁协议范文 出租方(甲方)...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现如今,社会中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离婚最麻烦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已经做了明确的说明,并且给出了分割的依据,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涉及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接下来本文将介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

·找律师起诉离婚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诉讼离婚案件也是律师经常代理的民事案件。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通过律师协助诉讼可以最大限度的争取共同财产的分割,在离婚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找律师的话,是要缴纳一笔律师费的。那么找律师起诉离婚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一、工商变更法人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中,如果一方坚...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