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受害人没有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另外还要结合住院治疗的出院医嘱上,医生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依据这一条规定,误工费在诉讼中的举证是依据受害人是属于有固定收入还是无固定收入的情况而不同的。有工作单位和固定收入的,一般提供单位(如公司)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司以前支付工资的凭证,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转账记录;不过,对于误工费的举证,法律并没有一个严格限制的要求和标准,有时提交单位的一个书面证明即可;无固定收入的,要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如果不能举证或不举证,法院会按你所属行业来认定你的损失。误工费是交通事故之中要进行赔偿的一项内容。如果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付的话那付的话,那么受害人必须拿出相关的用人单位误工证明或者是自身的相关收入来进行确定。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只会按照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来进行赔偿。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IT行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那么新兴的弱电工程中也包括这一种类型,那就是计算机通信系统,那么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两者是否有区分?常见的弱电系统又有哪些呢?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2.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

·我国银行对信托收据的操作要求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2...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夫妻一方的名下。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那么实践中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该如何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逃避债务怎样认定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

·生活在城市中,大家对建设工程是不陌生的,每天都会看见各种工程
    生活在城市中,您对建设工程是不陌生的,每天都会看见各种工程建设。我们常见的建设工程有房屋工程、铁路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也是不容易的,毕竟是需要付出很多精力去建造一所东西,如果建筑质量不好那将对人民造成危害。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文将为您解答。 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

·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十条 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 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 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 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 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指的是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这样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筹组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登记申请文件、材料使用名称杂乱,并减少因此引起的重复劳动、重复报批现象。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